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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首次实行高职教育入学考试
    近日,记者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从2014年起,该省整合“高职单考单招”、“高职自主招生”、“中职推免”等三类考试,设立“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简称高职招考),每年组织一次,招考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且分别面向高中生和中职生出考卷,允许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报考。这是福建省积极探索本专科分类考试及高职对口招生考试改革的重要举措。

  按招生对象划分考试科目和内容

  据了解,福建省高职招考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12月底或1月初举行。2014年度考试安排在2014年1月进行,3月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于9月秋季入学。考生均需在规定的时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办理网上报考手续和参加考试。

  高职招考按招生对象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考试和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毕业生的招生考试两类。面向高中生的考试不设文理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等4门,每门课程满分150分,总分600分,每门课程考试时间120分钟。

  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基础课等4门,总分600分。其中,语文、数学满分150分,英语满分100分,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专业基础课考生可选考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美术类、音乐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和交通运输类等12个类别中的一类,满分2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选考音乐类、美术类的考生,专业基础课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选考音乐类的须参加音乐类专业考试,选考美术类的须参加美术类专业考试。

  被录取考生不得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福建省规定,参加高职招考,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当年普通高考补报名,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高职招考与普通高考是两项独立的考试,考试成绩互不通用。

  在本科录取方面,该省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按各类别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线上生源不足时的高校,经批准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高职(专科)录取方面,由该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向院校提供考生高职招考考试成绩,由院校根据已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报名参加面向中职生考试的高职招考,且在高职招考成绩公布前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50分照顾;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30分照顾;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10分照顾。

  各高校至少安排30%的招生计划用于高职招考

  据介绍,福建省高职招考招生计划纳入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总规模,各有关高校原则上应安排不少于各校上年度高职高专招生规模30%的招生计划用于高职招考,并根据报考情况进行调整。有关本科院校可安排适量本科招生计划在高职招考中使用。各高校高职招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转入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

  福建省在有关招生方案中强调,各有关招生院校将高职招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招生章程和具体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要认真按照教育部有关阳光招生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根据招生章程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防范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记者 龙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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